一、心理危機干預隊伍的組建
急性期心理危機干預隊伍的組建應當以受災當地的精神衞生機構的精神科醫生為主,精神科護士、心理諮詢師、社會工作者為輔。組成心理危機干預隊進行緊急培訓後,可即刻投入抗震救災的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沒有精神專科機構的地區應及時向衞生行政部門請求援助。
非災區的其它精神衞生專科機構應該積極組織後備醫療隊,及時培訓,隨時準備支援災區的急性期心理救援和恢復期的重建工作。
心理危機干預醫療隊應該在衞生行政部門的指揮下,服從統一的指揮,承擔相應的職責。
心理危機干預醫療隊應該配隊長一名,隊員根據災情配置,例如兒童精神科醫生或老年精神科醫生。有災難危機干預的成員優先入選。有條件的單位建議指派一名聯絡員,負責團隊後勤保障和與各方面的聯繫。醫療隊至少兩人,儘量避免單人行動。
1、瞭解災區基本情況。災難類型,傷亡人數、包括道路、天氣、通訊和物資供應等;瞭解目前政府救援計劃和實施情況等。
2、複習本次災難引起的主要軀體損傷的基本醫療救護知識和技術,例如傷員的制動搬運、止血等。
3、確定干預地點,準備交通地圖。
4、初步估計干預對象及其分佈和數量。
5、制定初步心理危機干預實施計劃。
6、編制、印刷心理危機干預評估工具和相關宣傳資料
7、聯絡、瞭解需要干預的社區、醫院以及住院受傷人員、死難者及家屬分佈和安置情況,制定具體的干預流程和路線。
8、干預團隊食宿安排,干預隊員自用物品,常用的準備等。
9、外援的醫療隊在到達災區之後,最好與當地的精神衞生工作人員進行聯合工作,對沒有危機干預經驗的當地精神科人員進行緊急的危機干預知識培訓,擴大人力資源。
(一)危機干預的目的:積極預防、及時控制和減緩災難的心理社會影響;促進災後心理健康重建;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心理健康。
(二)原則:
1.與整體救援活動整合在一起進行,及時調整心理救援的重點,配合整個救災工作的進行;
2.以社會穩定為前提工作,不給整體救援工作增加負擔,減少次級傷害;
3.綜合應用干預技術,個體化的針對目前問題提供幫助。
4.保護被幹預者的隱私,不隨便透露個人信息;
5.明確心理危機干預是醫療救援中的一部分,並不萬能。
(三)方法:評估、干預、教育、宣傳相結合,提供災難心理救援服務;儘量進行災難社會心理監測和預報,為救援組織者提供處理緊急羣體心理事件的預警及解決方法;促進形成災後社區心理社會干預支持網絡。
(四)確定目標人羣及數量:本次地震災難的心理受災人羣大致分為五級。目前的重點干預目標從第一級人羣開始,一般性干預宣傳廣泛覆蓋五級人羣。
第一級人羣:為直接捲入地震災難的人員,死難者家屬及傷員。
第二級人羣:與第一級人羣有密切聯繫的個人和家屬,可能有嚴重的悲哀和內疚反應,需要緩解繼發的應激反應;現場救護人員(消防、12救護人員、其它救護人員),以及地震災難倖存者。該人羣為高危人羣,是干預工作的重點,如不進行心理干預,其中部分人員可能發生長期、嚴重的心理障礙。
第三級人羣:從事救援或搜尋的非現場工作人員(後援)、幫助進行地震災難後重建或康復工作的人員或志願者。
第四級人羣:受災地區以外的社區成員,向受災者提供物資與援助。在某些人為災難中,對災難的發生可能負有一定責任的組織者也屬於第四級人羣。
第五級人羣:在臨近災難場景時心理失控的個體,易感性高,可能表現心理病態的徵象。
(五)工作時間表
根據目標人羣,根據干預隊成員人數,排出工作日程表。
(六)確定干預技術:
ABC法:
A、心理,穩定情緒
B、行為調整,放鬆訓練,晤談技術(CISD)
C、認知調整,晤談技術(CISD)+眼動脱敏信息再加工技術(EMDR)
1、首先要取得受傷人員的信任,建立良好的溝通關係;
2、提供疏泄機會,鼓勵他們把自己的內心情感表達出來;
3、對訪談者提供心理危機及危機干預知識的宣教、解釋心理危機的發展過程,使他們理解目前的處境,理解他人的感情,建立自信,提高對生理和心理應激的應付能力;
4、根據不同個體對事件的反應,採取不同的心理干預方法,如:積極處理急性應激反應,開展心理疏導、支持性心理治療、認知矯正、放鬆訓練、晤談技術(CISD)等,以改善焦慮、抑鬱和恐懼情緒,減少過激行為的發生,必要時適當應用鎮靜藥物;
5、除常規應用以上技術進行心理干預外,引入規範的程式化心理干預方法--眼動脱敏信息再加工技術(EMDR);
6、調動和發揮社會支持系統(如家庭、社區等)的作用,鼓勵多與家人、親友、同事接觸和聯繫,減少孤獨和隔離。
(七)干預技術要點
1、心理急救
(1)接觸和參與
目標:傾聽與理解。應答倖存者,或者以非強迫性的、富於同情心的、助人的方式開始與倖存者接觸。
(2)安全確認
目標:增進當前的和今後的安全感,幫助放鬆情緒,增加自我安全感的確定。
(3)穩定情緒
目標:使在情緒上被壓垮的倖存者得到心理平靜、恢復情緒反應。可以使用憤怒處理技術、哀傷干預技術。
(4)釋疑解惑
目標:識別出立即需要給予關切和解釋的問題,立即給予可能的解釋和確認。
(5)實際協助
目標:給倖存者提供實際的幫助,比如詢問目前實際生活中還有什麼困難,協助倖存者調整和接受因地震改變了的生活環境及狀態,以處理現實的需要和關切。解決問題技術。
(6)聯繫支持
目標:幫助倖存者與主要的支持者或其他的支持來源,包括家庭成員、朋友、社區的幫助資源等,建立短暫的或長期的聯繫。
(7)提供信息
目標:提供關於應激反應的信息、關於正確應付應激反應、減少苦惱和促進社會恢復的信息。
(8)聯繫其它服務部門
目標:幫助倖存者聯繫目前需要的或者即將需要的那些可得到的服務。
2、心理晤談
通過系統的交談來減輕壓力的方法,個別或者集體進行,自願參加。對於住院的輕傷員,或醫護人員、救援人員,可以按不同的人羣分組進行集體晤談。
心理晤談的目標:公開討論內心感受;支持和安慰;資源動員;幫助當事人在心理上(認知上和感情上)消化創傷體驗。急性期集體晤談時限:災難發生後24-48小時之間是理想的幫助時間,6周後效果甚微,以重建為目的的晤談可以在恢復期進行。
正規的急性期集體晤談,通常由受過訓練的精神衞生專業人員指導,事件發生後24-48小時之間實施。指導者必需對小組幫助/或小組治療這種方式有廣泛的瞭解,同時對應激反應綜合徵有廣泛瞭解。,在災難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不進行集體晤談。理論上災難事件中涉及的所有人員都應該參加集體晤談。
晤談過程:正規分6期,非常場合操作時可以把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合併進行。
第一期介紹期:指導者進行自我介紹,介紹集體晤談的規則,仔細解釋保密問題。
第二期事實期:請參加者描述地震事件發生過程中他們自己及事件本身的一些實際情況;詢問參加者在這些嚴重事件過程中的所在、所聞、所見、所嗅和所為;每一參加者都必需發言,然後參加者會感到整個事件由此而真相大白。
第三期感受期:詢問有關感受的問題:事件發生時您有何感受?您目前有何感受?以前您有過類似感受嗎?
第四期症狀描述期:請參加者描述自己的應激反應綜合徵症狀,如失眠、食慾不振、腦子不停地閃出事件的影子,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下降,決策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減退,易發脾氣,易受驚嚇等;詢問地震事件過程中參加者有何不尋常的體驗,目前有何不尋常體驗?事件發生後,生活有何改變?請參加者討論其體驗對家庭、工作和生活造成什麼影響和改變?
第五期輔導期:介紹正常的應激反應表現,提供準確的信息;講解事件、應激反應模式;自我識別症狀,將應激反應常態化,動員自身和團隊資源互相支持,強調適應能力;討論積極的適應與應付方式;提供有關進一步服務的信息;提醒可能出現的並存問題(如過度飲酒);根據各自情況給出減輕應激的策略。
第六期恢復期:拾遺收尾;總結晤談過程;回答問題;提供保證;討論行動計劃;重申共同反應;強調小組成員的相互支持;可利用的資源;主持人總結。
整個過程需2小時左右完成全部過程。嚴重事件後數週或數月內進行隨訪。
晤談注意事項:(1)對那些處於抑鬱狀態的人或以消極方式看待晤談的人,可能會給其他參加者添加負面影響;(2)鑑於晤談與特定的文化性建議相一致,有時文化儀式可以替代晤談;(3)對於急性悲傷的人,如家中親人去世者,並不適宜參加集體晤談。因為時機不好,如果參與晤談,受到高度創傷者可能給同一會談中的其它人帶來更具災難性的創傷。(4)WHO不支持只在受害者中單次實施。(5)受害者晤談結束後,干預團隊要組織隊員進行團隊晤談,緩解干預人員的壓力。(6)不要強迫敍述災難細節。
3、鬆弛技術
可以教所有被幹預者學會一種放鬆技術,如:呼吸放鬆、肌肉放鬆、想象放鬆。分離反應明顯者不適合學習鬆弛技術。(分離反應表現對過去的記憶、對身份的覺察、即刻的感覺乃至身體運動控制之間的正常的整合出現部分或完全喪失)。
(一)專家組應該迅速給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建議
1、如果有些醫院傷員及家屬過於集中,會給救援工作和善後處理帶來一些隱患,建議儘量將其分散救治。
2、對於死者家屬的安置要儘可能分散,持續有人陪伴,提供支持幫助;防止他們在一起出現情緒爆發,影響善後處理。
3、對死傷者及其家屬的信息通報要公開、透明、真實、及時,以免引起激動情緒,給救援工作帶來繼發性困難。
4、在對傷員及家屬進行心理救援同時,政府各部門要對參與救援人員的心理應激加以重視,組織他們參加由專業人員提供的集體心理輔導。
5、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利用媒體的資源,向受災民眾宣傳心理應激和精神健康知識,宣傳應對災難的有效方法,動員當地政府人員、援救人員、醫務人員、社區工作者或志願者接受工作組的培訓,讓他們參與心理援助活動。
6、定期召開信息發佈會,將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及已做的工作,讓公眾瞭解,注意發佈前把必須傳達的信息做好整理,回答記者的問題要儘可能精確和完整,儘可能保證屬實。如果沒有信息或信息不可靠,要如實回答;積極主動,引導輿論導向。
7、積極和指揮部溝通,進一步協調各部門關係,保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的順利進行。
心理危機干預中發現的問題和建議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以取得重視並採納,徵求強有力的措施落實。
(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流程
1、聯繫救援指揮部、各家醫院,確定地震災難傷員住院分佈情況,以及進入現場救援的醫護人員情況。
2、擬定心理危機干預培訓內容、宣傳手冊、心理危機評估工具,並緊急印刷。
3、召集人員,及時開展技術培訓,統一思想,心理危機干預技術、流程、評估方法等技術路線都應該統一。
4、如需要,緊急調用當地精神衞生機構的人員和設備。
5、分組到各家醫院、社區和需要的地方,按計劃對不同人羣進行訪談,發放心理危機干預宣傳資料。
6、使用評估工具,對訪談人員逐個進行心理篩查,評估重點人羣。
7、根據評估結果,對心理應激反應較重的人員當場進行初步心理干預。
8、訪談結束後,將訪談結果向當地負責人進行彙報,提出對高危人羣的指導性意見。特別要交代災區工作人員在照顧高危人羣時的注意事項,包括簡單的溝通技巧以及工作人員自身的心理技術。
9、對每一個篩選出有急性心理應激反應的人員進行隨訪,強化心理干預和必要的心理治療,治療結束後再次進行心理評估。
1、對救災工作的組織者、社區幹部、救援人員進行了集體講座、個體輔導、集體晤談等干預處理。現場救援人員經常出現應激反應為:地震災難場景的閃回、情緒不穩定、焦慮,食慾差、失眠,工作效率下降等。
11、及時總結當天工作,最好每天晚上召開碰頭會,對工作方案進行調整,計劃次日的工作,同時進行團隊內的相互支持,最好有督導。
12.全部工作結束後,及時總結並彙報給有關部門,全隊最好接受一次督導。
災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是一件需要事先培訓,同時需要督導的工作。所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要本着只幫忙,不添亂的基本原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