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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稱工資單被同事看到後遭開除 工資單是否應該公開

醫療常識 閲讀(3.29W)

一般工資單發下來之後都是自我保存並且是不透明的,最近一男子稱工資單被同事看到後卻遭到開除了,這是怎麼一回事?工資單是不是應該公開的?

男子稱工資單被同事看到後遭開除

2月16日,在濟打工的小鄭向新黃河反映稱,自己在發工資當日因工資單被其他同事看到,被公司以“泄露公司機密”定為“一級違規”開除。

小鄭稱,自己並非有意讓別人看到,對處罰不滿,要求公司撤銷違規認定並進行道歉和補償。對此,盒馬鮮生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該員工在職期間違反公司規定被處罰,且已承認相關事實並簽字確認,願意配合有關部門調查。目前,小鄭已將情況投訴至勞動監管部門。

小夥自稱工資單“泄露”被開除

小鄭是廣東人,畢業後來魯工作。2021年11月,他應聘到濟南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盒馬鮮生濟南印象城店負責水產海鮮部門的面銷、收銀等相關工作,試用期為3個月,即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2月25日。

這是小鄭的第一份工作,他告訴新黃河記者,除了承擔本職工作外,他經常“一個人幹三個人的活”。“除了日常收銀,我的面銷營業額也是最高的,甚至是殺魚這樣的髒活累活,其他人不喜歡幹,我也會積極去做。”小鄭説,春節期間,他也堅持在工作崗位,因此,他的月績效工資和綜合工資都比較高。

2022年2月10日,是小鄭發工資的日子。這一天,他收到了公司發的電子工資單。新黃河記者發現,小鄭的工資單中各項應發、應扣都比較清晰,還有加班費等具體項的記錄。

令小鄭沒想到的是,這張工資單卻引來了麻煩。2月12日,正在工作的小鄭被部門主管叫到了會議室。“到了會議室裏,我發現有兩位副店長,一位人事主管,以及我們主管等在那裏。”小鄭説,會議室的氣氛異常壓抑,“人事主管告訴我,我們水產部門的兩個員工現在有離職意向,是因為我向他們透露了個人工資信息,讓他們產生了很大的意見。我的行為是泄露了公司的機密,踩到了公司的紅線,所以要給我處罰。”

讓小鄭沒想到的是,在談話中他得知,自己將面臨公司的“頂格處罰”。“我被認定為一級違規,處理結果就是開除。”

質疑“頂格”處罰

依據要求經濟補償

小鄭的工資是如何“泄露”的呢?對此,小鄭一臉委屈,他告訴新黃河記者,在收到工資單的當日,他的一名同事看了他的手機。“我當時並不知道他看的什麼內容,所以也沒有在意。”小鄭説,直到被公司談話,他才知道被看到的是自己的工資單。

根據小鄭與前同事的聊天記錄,這名同事曾對小鄭表示,自己只是“偷看了你一眼”。小鄭説,他也向店領導表示,自己並非有意為之,希望公司調查清楚,“但公司堅持認為我泄露了機密,必須接受嚴厲懲罰。”

小鄭説,那天在會議室內,自己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甚至有些恐懼,於是“稀裏糊塗”地在離職書上籤了字,很快就離開了公司。

“但冷靜下來後,我越想越不對勁,領導找我談話時,根本沒有把公司規定的具體內容給我講清楚,只是籠統地説我的工資數目讓別人知道了。”小鄭説,他感覺自己就是那個“躺着中槍的人”。

小鄭的女友小夏表示,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員工個人工資確實屬於公司內部“數據”,不可以告訴別人,但“一類違規”屬於極為嚴重的違規行為,在她看來,小鄭的處罰遠遠夠不上“一類違規”的處罰條件。

“一類違規是以謀利、破壞公司經營等不當目的,或以盜取、騙取等不當手段,獲取、使用、泄露、傳播、出售任何敏感數據或試圖從事前述行為的,無論是否達成或是否有後果發生。但他(小鄭)的行為並非是主動的,而是屬於被偷窺的,這完全不符合。”小夏説。

眼下,突然被辭退打亂了小鄭的生活,小鄭擔心,以這樣的結果離開,在他未來求職的過程中,很可能因此被其他公司拒之門外。“我要求公司撤銷對我的違規認定,同時按照相關法律要求,賠償我的經濟損失,同時要給我道歉。”小鄭説。

盒馬鮮生迴應:

離職員工已簽字承認違規

為了進一步瞭解有關情況,2月16日上午,新黃河記者來到小鄭曾工作的盒馬鮮生濟南印象城店。

新黃河記者向一名工作人員表明身份後,就小鄭遇到的問題,希望找到相關負責人瞭解情況。等待一段時間後,工作人員表示,負責人正在外面開會,稍後會致電記者給與回覆。

隨後,溝通部一名工作人員聯繫了新黃河記者,他表示,對於小鄭的問題,會調查核實清楚。當日下午4點,該工作人員再次聯繫記者,他表示,經過調查核實,小鄭在職期間違反公司規定,屬於一類違規。“當天公司相關負責人與他進行溝通,鄭某某承認相關事實並簽字確認,同時辦理了離職手續,其間未提出異議。”

據該工作人員介紹,公司員工工資信息屬於公司機密,在員工入職培訓時、員工手冊裏等都已明確,但對於小鄭的工資信息是其故意泄露,還是被人偷窺泄露,公司是如何認定的等細節,該工作人員並未詳細透露。

“公司通過調查認定了一類違規的結果,且當事人已經認可。在談話期間,我們有全程錄音錄像。但涉及個人隱私,所以不方便向媒體公開。如果相關部門需要,我們可以提供。”該工作人員説。

律師説法:

公司需舉證證明員工故意“泄露”

那麼,員工工資屬於機密嗎?新黃河記者瞭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商業祕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具有商業價值(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技術信息、經營信息。

對此,專業人士表示,員工工資本身並不具有經濟效益,因為權利人對員工工資採取保密措施,並不會給企業帶來直接的經濟效益,僅僅能避免企業員工因知曉工資差距而降低工作積極性,或者同行競爭者因知曉企業的工資水平而制定薪酬標準挖掘人才或制定新的競爭策略。員工工資並不是法律上的商業祕密。

也有專業人士表示,員工工資與公司的用人及成本緊密關聯,因此規範性的大公司,一般都認為工資屬於公司機密,嚴禁員工相互詢問、擅自公開。

對此,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律師甄恩陽表示,具體要看雙方的約定,是否簽訂相關協議等。“就小鄭的問題,公司應該舉證,證明小鄭是故意泄露信息,再根據規定對其進行處罰。如果公司無法舉證,是不能對其進行違規認定的。”甄恩陽表示,如果小鄭是被動被第三人知曉工資,並非主動泄露,他也不應承擔相關責任。

甄恩陽還表示,如果小鄭沒有違規,公司卻與其強行解除勞動合同,這樣的行為涉嫌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非法解除合同,市民可以向公司主張雙倍經濟補償金。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公司註冊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男子稱工資單被同事看到後遭開除 工資單是否應該公開

工資單是否應該公開

第一在勞動法上沒有明確規定説企業裏員工的工資是必須公開的,但是員工有權知道自己工資的結構和明細,所以企業必須要提供工資條。當然現在工資條也很少發放了,但是員工對工資有疑問的時候必須給員工做解釋。

第二,現在很多公司採取的做法是工資保密制,就是每個員工不得去打聽別人的工資情況。其實企業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公司沒有一個很好的人才評價系統,或者叫績效系統,來評估員工誰做的好,誰做的不好導致的。當然也有可能是企業薪酬制度缺乏內部公平性。由於歷史的遺留問題或者薪酬系統的不科學性導致薪酬體系的內部公平性的缺失。企業為了規避這一短板,乾脆執行保密制度,這樣大家都省心。但其實這樣的結果也起不到保密的效果,因為員工內部會慢慢傳開,最後變成大家都知道的祕密。當然如果企業在發展期針對部分的崗位實行的是談判薪資,也會存在內部公平性的缺失的可能性,所以在崗位的薪酬定位原則上也需要進一步的明確。這是一個動態的調整過程。

第三,薪酬的公開有一個好處就是明確員工的職業發展軌跡、明確員工的努力方向,比如銷售型的崗位,提成明確大家才有更多的積極性。但是職能型的崗位績效結果是很難評價的,所以在企業績效評價不明確的時候會可能導致員工的積極性變差。

男子稱工資單被同事看到後遭開除 工資單是否應該公開 第2張

工資單有什麼用

工資條法律作用:

工資條是勞動仲裁的證據之一

市社保局勞動工資處的同志認為,員工對於自己的收入有知情權和監督權,而工資條就是一種最好的表現形式,作為證據之一的工資條,對認定企業是否按時發放工資也將起到憑證作用。

拿到工資單要"四看"

勞動法專家提醒大家拿到工資條時,應該注意四個問題:

看總額 工資一定要足額發放,每個月的工資總額是固定的,要和勞動合同上籤訂的數額一致,不得以實物代替貨幣工資。勞動部規定企業只能在工資中扣除職工的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税,至於其他項目則非特殊情況下不能扣除。

看"四險一金"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這五項是否已經從公司中扣除,是否已經進到你的個人賬户,查詢方式可以向單位所在區的社保局查詢。

看個税 每個城市的徵税起點不同,北京的是1200元。

看時間 是否是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時間發放,用人單位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如遇法定休假節日或休息日,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不得推遲支付工資;直接發放工資的,應提前支付工資。有人測算過,如果每月都晚發一天工資,幾年以後實際上就等於少發了一個月的工資。

男子稱工資單被同事看到後遭開除 工資單是否應該公開 第3張

工資單有什麼作用

工資條是勞動仲裁的證據之一

市社保局勞動工資處的同志認為,員工對於自己的收入有知情權和監督權,而工資條就是一種最好的表現形式,作為證據之一的工資條,對認定企業是否按時發放工資也將起到憑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