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婆家勤快點還是懶一點, 勤快可以,但是不能太勤快。 這個想法是從從好友處感受到的,像她那樣天生勤快做慣事情的人,你要讓她休息可能真的是比較的難的,所以呢,還是要做點事情來排遣一下的,下面來了解在婆家勤快點還是懶一點。
在婆家勤快點還是懶一點1
在婆家懶一點。勤快可以,但是不能太勤快。
這個想法是從從好友處感受到的,像她那樣天生勤快做慣事情的人,你要讓她休息可能真的是比較的難的,所以呢,還是要做點事情來排遣一下的。但是呢,就算是這樣也千萬不要勤快過頭。畢竟人呢,其實都是有點懶惰因子的啊。
萬一婆家對於你的勤快樣子看慣了,也覺得事情都是應該交給你來做的時候,這個時候你想偷個懶就不是那麼的容易了啊。而且,也就是一個習慣問題,你如果經常勤快,剛開始可能他們還是覺得這個姑娘很好啊,這麼能幹勤快。
可是時間久了,他們就不會有這樣的感覺了,就是覺得應該如此的,那麼你一偷懶,他們反而會覺得:這孩子現在變懶了嘛?做個事都有意見的.樣子之類的,這樣對於婆媳間的關係就會有影響的。
因此呢,最好一開始就不要太勤快,這樣才能給自己一個慢慢進步的時間,才能讓婆家覺得你是一點點的為了他家兒子而變勤快的呢。
要挑準時間,挑準事情去勤快:
這個呢,就是我自己的心得啦。雖然説我們做人不能太圓滑,但是在家裏的時候還是可以賣弄一些無傷大雅的小聰明的。這樣就會既不讓自己累到,也能獲得稱讚,就算一個不小心露陷了,最多也是被評價説你調皮而已。
在婆家勤快點還是懶一點2
我媽,輕微重男輕女。
但只要我不跟我弟比,我媽還是比較愛我的。我大學畢業之後,我媽開始給我介紹對象,全部都是我們縣的。
用我媽的話説,她理想中的嫁女兒,就是十分鐘,她能見到我,十分鐘,我也能見到她。
我媽這個人文筆極好,結婚前後,一直保持了寫日記的習慣。我家裏的姐姐看我媽寫的日記,曾經看哭過。我小姨夫也説,我媽寫了一手好字。
我經常想,我從小喜歡寫作,可能受我媽的影響極大。因為我還在上國小二年級的時候,我媽就給我買了大量的作文書。這在農村,是很少見的。
等到我大點了,我媽就跟我一起到書店租書看,我選武俠,她選言情。
去年,我鼓起勇氣寫了一部分的家史也是受我媽的影響。我媽一直説,讓我把她這吃苦的一生寫下來。我雖然寫了一部分,但是卻依舊沒有展現全貌,實在是因為寫的過程,太痛苦了。
小時候,我一直跟我弟弟比較,對我媽始終抱有了極大的“怨言”。
我是那種自小就指責父母偏心眼的孩子。等到長大了,遠嫁,歷經了世事,才發現我媽其實是個好媽。某種意義上來説,沒有我媽,就沒有如此懂得保護自己的我。
我不斷相親的那段時間,我媽説了無數的名言,很多都被我寫了下來。比如,我曾經相親的一户人家,從父母到孩子都特別能吃苦,特別能幹活,我媽立馬就否決了。
我媽説:“我女兒在這樣的人家指定呆不了,她就沒那麼勤快,沒那麼能吃苦。”
那時候並不懂我媽的這些話,結婚生子之後,才慢慢明白我媽説的太對了。
我自小閒適懶散,實在不適合那種非常上進的人家。你看,事情有雙面,別人上進是好事,但是並不一定適合你。
當然,我現在的老公,我媽也沒相中,嫌遠。我自己非要嫁,等到我第一次去婆婆家的時候,我媽就説了這樣一番話:“你記住了,你去了,少幹活,少説話,學懶一點,你是什麼樣就什麼樣,不用太殷勤了。她們能看上就看,不能看上就算了。還有就是他們要是準備一間房,你一定不能隨着,還沒結婚呢。去了,這婚事也不算成,你自己去了先看看情況,再説嫁不嫁。”
對,這就是我媽。
導致我對婆家態度的要求極高。窮富暫且不論,但是對我的態度一定是要拿出來的。
我第一次去了我婆婆家,那真的是什麼都沒幹。原因之一,就是因為對方家裏太冷了,我只顧着守着火爐取暖了。另一個則是,別説我未來的婆婆不讓我幹活了,被娶進門的兩個嫂嫂,只要有我婆婆在,也都是不幹活的。
於是,懶這個問題,完全解決了。
我婆婆三個兒媳婦,我大嫂就一個愛好,喜歡睡懶覺,都是我大哥起牀做飯。我二嫂不喜歡做飯,他們結婚十幾年,家裏的飯99%都是我二哥做的。等到了我這裏,是小兒媳婦,結婚的前三年裏,跟着婆婆吃住,連個碗都沒洗過。
其實,我真心覺得,女孩子去婆家,最好要顛覆傳統的“要勤快,要多幹活”這樣的囑咐。
尤其是第一次去的時候,可以幫忙,但是絕不能大包大攬了。畢竟,你去婆家,你是客,他們本該對你有一定的尊重和客氣。若是他們看重你,自然不會讓你第一次去的時候,就又做飯,又刷碗。
我始終認為,第一次去婆家,婆家就以一種挑剔的'眼光挑剔你,這樣的人家,最好還是慎嫁。還沒結婚就開始挑剔了,結了婚,自然有更多的事情等着你。
言多必失。
女孩子第一次去婆家,用我媽的話説:“彼此都不知道對方的秉性,説多了反而容易造成誤會。少説話,多聽聽對方家裏怎麼説。那些大事,你自己不要做主,等他們來咱們家的時候,我們大人再商量。”
其實,説白了,就是讓我第一次去婆家的時候,矜持一點,不要太放飛自己了。
我實不是一個迂腐之人,但我覺得我媽説的很對。
因為我真的遇到過那種,還沒結婚,就開始摻和男方家裏事的女孩子。人家的哥嫂怎麼過日子,她看不慣。人家的父母怎麼分財產,她也看不慣,還沒結婚,就先吵了起來。
可細想,完全沒必要。
你少説話,多看看。你覺得是個好人家,就跟父母商量着嫁,你覺得不是個好人家,那麼自己心裏清楚,分手就可以。
完全沒必要還沒結婚,就摻和進去。
就如同《知否》裏所説,女人的厲害要在裏頭,不要都在外頭。那些越是精明厲害的越是不動聲色。那些喊打喊殺的,落了不好的名聲,反而也起不了什麼好作用。
但願女孩子第一次去婆家的時候,有這樣的“心機”。不是多壞,只是學會更好地保護自己。
至於分房間這件事。
實在是有前車之鑑。
我媽閨蜜的兒子,帶了一個女孩回家。她本來準備了兩間房。但是,到了晚上,人家兩個人就沒有分房間的想法。
到了第二天早上,日上三竿了,家裏的親戚都來相看這個女孩了,兩個人還沒起牀。
我媽的閨蜜,想去叫,又覺得不太好。只好把家裏的親戚都打發走了。
等到這個女孩走了之後,我媽的閨蜜就説了這樣的話:“這女孩也太不矜持了。就是我自己的閨女,她這樣我也看不慣。”
女孩的做法很錯嗎?
其實,這就是一個分寸的問題。結了婚,這些問題都不是問題,可是因為沒結婚,還是第一次去,很多事情還沒定下來,女孩這樣的做法確實容易讓人非議。
畢竟沒有談婚論嫁,沒有訂婚結婚的商議,僅僅是第一次去見婆婆,能矜持點,還是要矜持點。
最後的結果是,兩個人確實沒能走到一起。因為彩禮和嫁粧的問題,最後還是分道揚鑣了。
那時候,我媽就説了這樣的話:“第一次見婆婆,僅僅就是見一下。這婚事也不算定下來。後邊還有很多談婚論嫁的事情,萬一談不成,多不好。”
女孩子第一次去婆婆家,不是説這婚事就馬上要定下來。
不管你多愛那個男人,也不要有這樣的想法。第一次見面,就是大家彼此相看一下,後續還有很多的事情。你一定要把握一定的分寸,給自己留一定的餘地。
我這前半生屬於順遂的那種,我曾經想過原因:那種不好的事和人,都被我遠離了。
我媽這一生在婚姻裏,受了很多委屈。
我爸,是我媽自己選的。他們之間也曾經是有愛情的。可婚姻裏,愛情從來都會敗給相處。
可能是我媽在婚姻裏受了太多的委屈,我很小就對自己的擇偶有很多的想法,再加上我媽一直在跟我説我爸的眾多缺點,導致我找對象的時候,要求“極高”。
你的要求高了,對自己的保護就會很高,那些不好的人,你在最開始的時候,就不會選擇與之為伍。
我曾經想過如果我第一次去婆婆家,對方不尊重我,看不上我,甚至是欺負我,讓我受委屈,我還會嫁嗎?
以我的性格,我絕對不會。
你家就是萬貫家財,我就是再愛這個男人,我也不願意讓我自己受委屈。
在婆家勤快點還是懶一點3
不要因為任何原因失去工作,要有自己的收入
很多女人在結婚之後就完全放棄了自己的工作,在家裏當一個家庭主婦,照顧老公和孩子。還覺得這樣就是作為女人的本分。至於養家,那是老公的責任,自己只需要把家裏照顧好就行了。可這樣做真的能生活幸福嗎?先不説婆家人會怎麼看待你,就是自己的老公,難道就不會嫌棄你嗎?你在家把自己熬成黃臉婆,沒工作沒見識,還沒有自己的生活圈子,怎麼和老公有共同話題。一旦發生矛盾,你只能忍氣吞聲,因為不管你怎麼鬧,最終還是會回到這個家,到那時候只能看別人的臉色了。
再者,你一直不工作,全靠丈夫養家,婆婆會看你順眼嗎?她也不希望自己的兒子辛辛苦苦在外面賺錢,兒媳啥也不幹在家花錢。時間一長,婆婆肯定會對你不滿,若是挑你的錯,你老公肯定不會幫你的。所以,作為女人,不管何時何地,因為何種原因,都不要放棄自己的工作。因為這世上你能依靠的就只有你自己,你的工作會給你帶來安全感。有自己工作的人,在任何地方都是被人尊重的。
不要揹着婆家幫助孃家的`人
説實話,女人結了婚和單身的時候是很不一樣的。單身的時候你想幹嘛就幹嘛,想幫家裏人就幫,沒人會管。可是結了婚就不一樣了,你的行為就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這時候你瞞着婆家的人去貼補孃家,婆家人肯定會不滿,會覺得你把婆家的東西都搬回孃家,對他們不尊重。婆家人也不會給你好臉色。所以,要想幫助孃家,要先和丈夫商量,這樣就會減少很多矛盾。
不能太懶,要有眼色
在婆家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不能太懶,要眼裏有活。畢竟婆婆都喜歡勤快的媳婦。若是太懶,家務活一點不幹,過不了多久婆婆就會嫌棄,甚至還會説你家教不好。所以,家務活不能一點不幹,最好是在婆婆在場的情況下,表現的勤快一點。但是也不要全部包攬,要記住,自己嫁到別人家可不是去做保姆的。適當的勤快,才會讓婆婆喜歡又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