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兒呼吸暫停的發病原因:
1.原發性
早產兒單純因呼吸中樞發育不全所致。
2.症狀性
(1)缺氧窒息、肺炎、肺透明膜病、先天性心臟病和貧血等。
(2)感染敗血症、腦膜炎等。
(3)中樞神經系統疾患腦室內出血和缺氧缺血性腦病等。
(4)代謝紊亂低血糖、低血鈉、低血鈣和高氨血癥等。
(5)胃腸道疾病胃、食管反流,壞死性小腸結腸炎。
(6)其他環境温度過高或過低;因頸部前曲過度而致氣流阻塞等。
二、新生兒呼吸暫停的臨牀表現
新生兒呼吸道氣流停止≥20秒,伴或不伴心率減慢或<15秒,伴有心率減慢。生後24小時內發生呼吸暫停的患兒往往可能存在敗血症;生後3天至1周內出現呼吸暫停的早產兒,排除其他疾病後方可考慮為原發性;出生1周後發生呼吸暫停的早產兒應尋找病因,排除症狀性。所有足月兒發生呼吸暫停均為症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