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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兒園受傷賠償合理化建議 孩子幼兒園受傷賠償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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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兒園受傷賠償合理化建議,馬上就是9月份的開學季了。今天就來跟大家講講,孩子如果在幼兒園受傷,家長有沒有權利要求幼兒園賠償呢。下面就來跟大家講講, 孩子幼兒園受傷賠償多少的法律依據。

孩子幼兒園受傷需要賠償嗎

孩子在幼兒園受傷賠償合理化建議

孩子在幼兒園受傷賠償合理化建議 孩子幼兒園受傷賠償多少

孩子在學校受傷,對方小朋友的家長、學校及孩子投保的保險公司三方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可以要求對方進行民事賠償,要求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財產損失等,如果構成傷殘,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傷殘賠償金。起訴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經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為1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超過訴訟時效的,喪失勝訴權,因此建議在1年內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訴訟。

孩子在幼兒園受傷賠償合理化建議 孩子幼兒園受傷賠償多少 第2張

孩子幼兒園受傷賠償多少

關鍵是孩子是怎麼摔傷的。以此判斷幼兒園是否有過錯。

一、幼兒園有保護孩子的義務,如是幼兒園的疏忽造成的,幼兒園承擔全責:

《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學校與學生之間是法定的教育管理關係,學校對未成年學生負有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如果孩子本身並無過錯,作為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幼兒園如存在管理上疏漏,應該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二、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過錯造成的,則幼兒園與小朋友的父母承擔連帶責任。

小朋友的父母是其監護人,對小朋友造成其他學生損害的,由其父母承擔賠償責任。學校監護不利,存在疏忽管理的,也須分擔責任,二者之間是連帶責任。具體的比例劃分,則應根據實際情況,再予以明確。原則上,幼兒園承擔主要責任。

孩子在幼兒園受傷賠償合理化建議 孩子幼兒園受傷賠償多少 第3張

三、如果小孩摔傷純屬意外。雙方皆無過錯,怎麼辦?依“公平責任”原則處理。

如果老師和保育員未擅離職守,已盡到了相應的注意義務。有時,小孩的跌倒屬於瞬間發生的意外事件,如果幼兒園及時通知家長,並在第一時間將小孩送至醫院進行治療,説明幼兒園已積極採取措施救護受傷學生。可見,幼兒園對小孩受傷的損害後果並無過錯。小孩受傷屬意外事件。從法律歸責上看,幼兒園並無過錯。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根據公平責任原則,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可以酌定幼兒園分擔50%的損失,即賠償傷殘賠償金、護理費等各項費用。

關於幼兒園的法律條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孩子在幼兒園受傷賠償合理化建議 孩子幼兒園受傷賠償多少 第4張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第三十九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第四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