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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去世49天內禁忌

婚姻 閲讀(3.08W)

至少在四十九天之內不宜分家產。

父親去世49天內禁忌1

忌婚嫁

在葬禮之後的四十九天之內,一般來説子女都是不適合婚嫁的,不管是嫁出去還是娶進來,都不是好事。因為老父親屍骨未寒,而子女們卻已經開始着手喜慶之事了,這代表着其實大家早就已經忘記了老父親的死亡的傷痛。同時喪氣也還沒有過去,婚嫁也會很容易導致日後婚姻出現問題。

父親去世49天內禁忌
  

忌串門

一般來説,葬禮之後的四十九天之內都是不能串門的,因為這個時候子女的身上是帶有喪氣的,如果去別人家串門的話,就很容易把喪氣帶到別人家,尤其是有老人和孩子的家庭。同時這也會導致他們説你不懂規矩,如果真的.出了什麼問題,這些人很可能還會怪罪到你的頭上,所以要避免。

忌分家產

老父親去世之後,分家產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事情,但是分的時間最好就是推得遠一點,至少在四十九天之內不宜分家產,因為這樣會給人一種感覺,就是這羣子女早就恨不得父母死去了,只是盼着分家產而已。這樣對逝去的人是很不敬的,而且還很容易會招惹閒言碎語。

父親去世49天內禁忌2

直系親屬去世後必知的六大禁忌

一、逝者安葬的禁忌

1、逝者的服裝忌諱用緞子面料

老人們習慣把去世後穿的衣服稱為“壽衣”,過了六十歲後就有老人開始準備壽衣了。

壽衣的件數、質地都是很有講究的。件數一般是五、七、九等單數,而不會是雙數;材質上則多用綢子,因為“綢子”和“稠子”諧音,寓意後世兒孫多子,而忌諱用緞子,因為“緞子”與“斷子”諧音。

2、棺木忌諱用柳木

棺木忌諱用柳木,相傳是因為柳樹不結籽,擔心會絕後。

二、葬禮的日期忌諱選在重喪日

重喪,(音CHONGSANG),重,重複,雙重之意,意思是不止一起喪事,指的是一個人去世後近則百日內,遠則一年左右,家人或者親戚中又有人相繼去世的情形。

習俗講究,舉行葬禮的.日子一定要避開重喪日,以免家中再發生親人去世的情形。

三、熱孝期間忌諱走親訪友,尤其是參加喜事

直系親屬去世一百天內,最好在家守孝,除非必須,不要外出旅遊、探親訪友等,以免將自身的悲傷氣息帶給他人。

尤其是婚禮、開業、慶賀小寶寶出生等喜事,最好不要參加。

四、守孝期間,子女忌穿紅帶綠

守孝期間,古代的子女講究披麻戴孝,百日內穿白色的孝服;百日之後,穿黑色、藍色等暗色的衣服來守孝,忌諱穿紅戴綠,濃粧豔抹。

父親去世49天內禁忌 第2張
  

現代社會,雖然因為工作生活等原因,很多朋友不穿那麼長時間的孝服,而用佩戴“孝”字以代替;但是,還是不可穿紅帶綠。

五、守孝期間,子女忌參加娛樂活動

古時候父母去世,子女要一般要守孝三年,在這三年守孝期間,不可以舉行婚嫁之事,也不得舉行吉慶之事。

古代講究“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論官做得多大,父母去世後,都要請假回祖籍守孝,稱為“丁憂”。如果官員不回鄉守孝,就可能受到御史彈劾,受到處分,嚴重者甚至會永不錄用。

如果官員在丁憂期間,有嫁娶、生子、分家、作樂等行為,都被視為不孝,也是會受到彈劾的。

現代社會,很多人們將守孝時間縮短,為一年甚至更短,但是都忌諱子女尋歡作樂。

六、直系親屬去世第一年,春節門前忌貼紅對聯

過年貼紅對聯是我國大多數地區的習俗。

但如果家中有直系親屬去世,第一年春節,門前是忌諱貼紅對聯的。

父親去世49天內禁忌3

那麼在民間這七七四十九天究竟有什麼講究呢?

在民間有守七這樣一個習俗,自死者去世之日起,死者親屬要每隔七日燒祭一次,俗稱“坐七”也稱作“燒七”直到49天“斷七”為止。

而這七個七被分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斷七)”,這是因為民間傳説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散一魂。每七天散一魄,俗話説:“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週年,有的還有百日和週年。

而頭七也是民間人們最常説的“魂回夜”,有些地方的習俗是,在回魂夜時,家人應在魂魄回來之前,給死者一頓飯,之後迴避。

三七就是死者去世21天后,死者就已經管不了任何事情了,民間俗語“不管三七二十一”。

五七時,很多地方流行搭建“望鄉台”,民間傳説,這時死者才會知道自己已經死了,他們會在陰間登上“望鄉台”眺望陽間的家。

江南一帶更有習慣在台上放把靠背椅,在椅子上放置一件死者的衣衫,上面罩把傘,由道士做法事之説。

父親去世49天內禁忌 第3張
  

到了七七四十九天,便要做"斷七"。斷七過後就出了孝期。從這個時候起,死者也和陽間徹底斷絕了關係,佛家雲這時死者便可投入輪迴了。

而佛教中所説的.“中陰身”也就是指這七七四十九天。據説死者從去世之日起,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七次,故“七期”被稱為“過七災”。頭七 在家設靈牌,焚燒明燭,獻上酒餚祭奠,下餘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

在近代人們還是保留着“終七”下葬的習俗,民間對於七七四十九天的講究還很很多,如第一個“七”稱頭七,例由兒子為亡父(母)設木主焚紙錢,延請和尚誦經;二七則請道士還受生經;三七、四七俗稱“散七”,可由外甥、侄輩來做;五七倍受重視,另有“回煞”儀式;六七由女兒備酒飯,無女則由侄女;七七稱“斷七”,由喪家供奉酒菜祭奠,並誦經除靈等。